2017年丰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

来源:作者: 编辑:孙楼中心校2017-06-21

2017年丰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

 

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和《徐州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》精神,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,现将丰县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
一、招生原则:

1.属地管理,分级负责:县教育局统筹管理协调全县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,局直小学、各镇(街道)中心校具体组织实施。

2.相对就近,免试入学:公办学校按施教区招生,民办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招生。不得举行招生考试或变相招生考试。

3.促进公平,均衡编班:大力促进教育公平,不分重点班、快慢班,均衡学额、教师配置。

4.把控规模,统筹调剂:按照消除大班额、大校额工作计划,确定适当办学规模,科学编制招生计划。

5.政务公开,阳光招生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阳光招生。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相关信息,设立咨询、监督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
二、招生要求:

1.入学年龄:年满6周岁(2011831前出生)

2.所需材料:户口本、出生证、房产证、经商和外来务工相关证

明资料等(详见《丰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》和各校《招生简章》)。

三、招生时间:

1.农村小学和民办学校一年级,712日报名。

2.城区实验小学(含第一分校)、人民路小学(含文博校区)、东关小学(含东小分校)、中阳小学报名时间81517日。

四、招生方式:

1.公办学校:实行划片招生、免试入学。监护人带孩子和相关证

件在规定时间到施教区学校报到,由学校榜示录取名单,并通知学生入学。

民办学校:面向全县适龄儿童招生,按照教育局招生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,免试招生;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。

2.报名地点:

公办学校:在各学校校内

民办学校:各学校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设立集中报名点,(71

2日,上午8:00-11:30、下午3:00-6:30

任何学校不收择校费、报名费,不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招生,谨防上当受骗。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,及时报名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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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一七年六月十六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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